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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学语文作家档案:胡适(图)

作者/晴雪  日期/2012-07-28  浏览/867


胡适

一、作家名片

姓名:胡适(字适之)

原名:嗣穈

学名:洪骍

笔名:天风、藏晖

性别:男

民族:汉族

国籍:中国

民族:汉族

出生地:安徽绩溪县上庄

生卒年:1891年12月17日~1962年2月24日

称谓:学者、诗人、历史家、文学家、哲学家

毕业院校:康乃尔大学,哥伦比亚大学

主要成就:领导新文化运动

主要荣誉:被称为“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之一、中国自由主义的先驱”;拥有三十五个博士学位

代表作品:《文学改良刍议》,《庐山游记》,《胡适文选》

二、作家简介

胡适(1891-1962) ,原名洪骍,小字嗣穈,字适之。笔名有天风、藏晖、铁儿等。原籍安徽绩溪,生于上海。著名的哲学家、文学史家、作家。幼年在私塾学习。14岁到上海求学,在上海中国公学读书,接触新学,信奉进化论,参与编辑《竟生旬报》。1910年赴美国,先后在康奈尔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农科和文、史、哲学,师从于实用主义大师杜威。1917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,获哲学博士学位。同年7月回国,任北京大学教授,在北京大学任教数十年,担任过中文系主任、英文系主任、文学院院长、校长等职务。讲授过中国哲学史、西洋哲学史、中国文学史概要、唐宋思想史等课程。在留学期间,便投稿《新青年》,首先倡导白话文,主张进行文学革新。回国后,参加编辑《新青年》,反对孔教和封建伦理道德,宣传资产阶级民主、自由,成为新文化运动的著名人物,对新文化运动、新文学革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。1917年1月,发表《文学改良刍议》,提出了文学上的“八不主义”。后又发表了《历史的文学观念论》《建设的文学革命论》等,在当时都有较大的积极意义。他还是新诗的倡导者和实践者。1920年出版第一部新诗集《尝试集》。1922年离开《新青年》,主办《努力周报》和《读书杂志》,提出“多研究些问题,少谈些主义”,反对马列主义在中国的传播。后又出版《国学季刊》和《现代评论》。1926年游历欧美,在各国讲学。1928年与徐志摩等出版《新月》月刊。“九一八”事变之后创办《独立评论》周刊,积极主张“西化”。1938年出任南京国民政府驻美大使。1942年回国后任行政院最高政治顾问。1946年任北京大学校长。1949年移居美国,后回台湾,任“中央研究院”院长等职,1962年在台湾病逝,享年72岁。

三、主要作品

胡适一生涉猎文学、哲学、史学等多个学科领域,进行过许多开拓性的研究,是中国现代文化的奠基人之一。晚年致力于《水经注》版本的考证。著有《胡适文存》、《中国哲学史大纲》、《白话文学史》、《戴东原的哲学》、《胡适文集》、《胡适作品集》等。

四、作品选读

追悼志摩

□ 胡适

悄悄的我走了,

正如我悄悄的来;

我挥一挥衣袖,

不带走一片云彩。

——《再别康桥》

志摩这一回真走了!可不是悄悄的走。在那淋漓的大雨里,在那迷蒙的大雾里,一个猛烈的大震动,三百匹马力的飞机碰在一座终古不动的山上,我们的朋友额上受了一下致命的撞伤,大概立刻失去了知觉。半空中起了一团天火,像天上陨了一颗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。我们的志摩和他的两个同伴就死在那烈焰里了!

我们初得着他的死信,都不肯相信,都不信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会死的这么惨酷。但在那几天的精神大震撼稍稍过去之后,我们忍不住要想,那样的死法也许只有志摩最配。我们不相信志摩会“悄悄的走了”,也不忍想志摩 会死一个“平凡的死”,死在天空之中,大雨淋着,大雾笼罩着,大火焚烧着,那撞不倒的山头在旁边冷眼瞧着,我们新时代的新诗人,就是要自己挑一种死法,也挑不出更合式,更悲壮的了。

志摩走了,我们这个世界里被他带走了不少云彩。他在我们这些朋友之中,真是一片最可爱的云彩,永远是温暖的颜色,永远是美的花样,永远是可爱。他常说:

我不知道风

是在哪一个方向吹——

我们也不知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,可是狂风过去之后,我们的天空变惨淡了,变寂寞了,我们才感觉我们的天上的一片最可爱的云彩被狂风卷去了,永远不回来了!

这十几天里,常有朋友到家里来谈志摩,谈起来常常有人痛哭,在别处痛哭他的,一定还不睡。志摩所以能使朋友之样哀念他,只是因为他的为人整个的只是一团同情心,只是一团爱。叶公超先生说:“他对于任何人,任何事,从未有过绝对的怨恨,甚至于无意中都没有表示过一些憎嫉的神气。”陈通伯先生说:“尤其朋友里缺不了他。他是我们的连素,他是粘着性的,发酵性的。在这七八年中,国内文艺界里起了不少的风波,吵了不少的架,许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的不能见面。但我没有听见有人怨恨过志摩。谁也不能抵抗志摩的同情心,谁也不能避开他的粘着性。他才是和事老,他有无穷的同情,他总是朋友蹭的‘连索’。他从没有疑心,他从不会妒忌,使这些多疑善妒的人们十分惭愧,又十分羡慕。”

他的一生真是爱的象征。爱是他的宗教,他的上帝。

我攀登了万仞的高冈,

荆棘扎烂了我的衣裳,

我向飘渺的云天外望——

上帝,我望不见你——

……

我在道旁见一个小孩,

活泼,秀丽,褴褛的衣衫,

他叫声“妈”,眼里亮着爱——

——上帝,他眼里有你——

——《他眼里有你》

志摩今年在他的《猛虎集•自序》里曾说他的心境是“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”。这句话是他最好的自述。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“单纯信仰”,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:一个是爱,一个是自由,一个是美。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,这是他的“单纯信仰”。他的一生的历史,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。

社会上对于他的行为,往往有不能谅解的地方,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“单纯信仰”的人生观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,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。现在志摩 的棺已盖了,面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。但我们知道这两件事的人,都能明白,至少在志摩的方面,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单纯理想的追求。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他那“美与爱与自由”的人生的正当步骤。这两件事的结果,在别人看来,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摩的理想生活。但到了今日,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?

我忍不住我的历史癖,今天我要引用一点神圣的历史材料,来说明志摩决心离婚时的心理。民国十一年三月,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议离婚,他告诉她,他们不应该继续他们的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,他提议“自由之偿还自由”,他认为这是“彼此重见生命之曙光,不世之荣业”。他说:“故转夜为日,转地狱为天堂,直指顾间事矣。……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,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,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!彼此前途无限,……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,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,其先自作榜样,勇决智断,彼此尊重人格,自由离婚,止绝苦痛,始兆幸福,皆在此矣。”

这信里完全是青年的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,他觉得那没有爱又没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毁他们的人格的,所以他下了决心,要把自由偿还自由,要从自由求得他们的真生命,真幸福,真恋爱。

后来他回国了,婚是离了,而家庭和社会都不能谅解他。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离婚的夫人通信更勤,感情更好。社会上的人更不明白了。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,所以民国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写一封很长很恳切的信去劝他。在这信里,任公提出两点:其一,“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,易自己之快乐。弟之此举,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,殆茫如捕风,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。”其二,“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。……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。……况多情多感之人,其幻象起落鹘突,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。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,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。”任公又说:“呜呼志摩!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?……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,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。……若沈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,挫折数次,生意尽矣,郁悒忄宅傺以死,死为无名。死犹可也,最可畏者,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。呜呼志摩,可无惧耶!可无惧耶!(12年1月2日信)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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