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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学语文作家档案:布封(图)

作者/晴雪  日期/2012-05-21  浏览/1407


布封.jpg

一、作家名片

姓名:布封

原名:乔治•路易•勒克来克

性别:

国籍:法国

生卒年:1707~1788

称谓:博物学家、作家

出生地:孟巴尔城

代表作:《自然史》

二、作家简介

布封(1707—1788)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、作家。生于孟巴尔城一个律师家庭,原名乔治•路易•勒克来克,因继承关系,改姓德•布封。少年时期就爱好自然科学,特别是数学。1728年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后,又学了两年医学。1730年,结识一位年轻的英国公爵,一起游历了法国南方、瑞士和意大利。在这位公爵的家庭教师、德国学者辛克曼的影响下,刻苦研究博物学。1733年,进法国科学院任助理研究员,曾发表过有关森林学的报告,还翻译了英国学者的植物学论著和牛顿的《微积分术》。1739年,当上了副研究员,并被任命为皇家御花园和御书房总管,直到逝世。

布封任总管后,除了扩建御花园外,还建立了“法国御花园及博物研究室通讯员”的组织,吸引了国内外许多著名专家、学者和旅行家,收集了大量的动、植、矿物样品和标本。布封利用这种优越的条件,毕生从事博物学的研究,每天埋头著述,四十年如一日,终于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《自然史》。这是一部博物志,包括地球史、人类史、动物史、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,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,对自然界作了精确、详细、科学的描述和解释,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。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,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,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。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,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,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;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,最后有了人类;人类的进化不是如圣经《创世纪》所说的,人类的祖先亚当、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,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,增长了才干。布封观察、研究大地、山脉、河川和海洋,寻求地面变迁的根源,开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。尤其在物种起源方面,他倡导生物转变论,指出物种因环境、气候、营养的影响而变异,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。达尔文称他“是现代以科学 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”(《物种起源》导言)。《自然史》的文学价值也很高,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。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,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,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,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。

1749年,《自然史》的头三册一出版,就轰动了欧洲的学术界。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,被神学堡垒的巴黎大学神学院指控为“离经叛道”,要求给以“宗教制裁”。布封被迫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“无意‘反驳’圣经”,并保证将来出版《自然史》第四册时把这封信刊在卷首。后来他在《自然史》中,为了掩蔽神学家的耳目,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。但又悄悄地对人说:“只要把这名字换掉,摆上自然力就成了”。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。

《自然史》各册的陆续出版,不断给布封带来更大的声誉。1753年,他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。入院时发表的著名演说《论风格》,是一篇经典的文论。他针对当时文坛上那种追求绮丽纤巧的风尚,呼吁文章要言之有物、平易近人,提出“风格即人”的名言,强调思想内容对艺术形式的决定作用。1777年,法国政府在御花园里给他建立了一座铜像,座上用拉丁文写着:“献给和大自然一样伟大的天才”。这是布封生前获得的最高荣誉。

三、作品简介

布封在皇家博物馆工作时编成巨著《自然史》,1749至1788年间发表。

布封的《自然史》全书36卷,44卷,堪称煌煌巨制。该书包括《地球形成史》、《动物史》 、《人类史》、《鸟类史》、《爬虫类史》等。这是一部说明地球与生物起源的通俗性作品。作者综合了大量的事实材料,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,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了地球、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演变历史。《自然史》精选了地球史、人类史、动物史中,观点最具代表性,论述最为精彩的片段,依写作的年代进行编排,希望既能浓缩《自然史》的内容,又能相对完整地呈现其结构风貌。书末收录了两篇文章:一篇是1753年布封入选法兰西学院的演说《论风格》,至今仍被看做是关于文学理论的重要文章;另一篇是埃罗•德•塞歇尔的《拜访布封——蒙巴尔之行》,对于我们更全面地认识布丰这位伟大人物的独到思想、怪诞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等,会有所助益。

1749年,《自然史》的头三册一出版,就轰动了欧洲的学术界。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,被神学堡垒的巴黎大学神学院指控为“离经叛道”,要求给以“宗教制裁”。布封被迫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“无意‘反驳’圣经”,并保证将来出版《自然史》第四册时把这封信刊在卷首。后来他在《自然史》中,为了掩蔽神学家的耳目,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。但又悄悄地对人说:“只要把这名字换掉,摆上自然力就成了”。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。

《自然史》各册的陆续出版,不断给布封带来更大的声誉。1753年,他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。入院时发表的著名演说《论风格》,是一篇经典的文论。他针对当时文坛上那种追求绮丽纤巧的风尚,呼吁文章要言之有物、平易近人,提出“风格即人”的名言,强调思想内容对艺术形式的决定作用。1777年,法国政府在御花园里给他建立了一座铜像,座上用拉丁文写着:“献给和大自然一样伟大的天才”。这是布封生前获得的最高荣誉。

四、作品选读

布封《自然史》选读

狮子自豪、勇猛、强壮,同时又显得高贵、仁厚、大度。它们是自然界中唯一一种雌雄两态的猫科动物。和其他猫科动物不同,狮子属于群居性动物。

和动物相比,气候对人类的影响比较轻微。欧洲的白种人、非洲的黑种人、亚洲的黄种人只是人种的差异,气候对人类的影响只会造成其肤色的不同。不论是炎热的南方,还是寒冷的北方,人类都能很好地适应、生存。

然而,动物不像人类那样对环境有很强的适应性,它们受环境的影响非常大。在不同气候下生活的动物,特征很不相同,这也是它们种类繁多的重要原因。比起人类,动物之间的差别十分明显,而且这些差别大多由环境的不同造成。一些动物只能生活在热带地区,另一些则只能生活在寒冷的气候条件下。驯鹿从不在南方生活,狮子也不到北方居住。每一种动物都有适合它们居住的地域和气候,都会选择适宜它们居住的地方,并长久地生活在那里,世代繁衍。因此,从某种程度上说,动物种群之间的差别大多是由气候造成的。

气候的冷热对动物的体形和习性都有很大影响。在炎热地区生存的动物,一般比在寒冷或温暖地区生存的动物更高大、强壮,也更勇猛、凶残。在北非和印度生活的狮子,比在其他地方生活的狮子更强壮、更凶猛、更可怕,其他肉食动物远不是它们的对手,反而成了它们的食物。在冰雪覆盖的阿特拉斯峰顶生活的狮子,也没有在贝尔杜格里德或撒哈拉大沙漠生活的狮子那样骁勇、残忍。生活在热带沙漠气候下的狮子是旅客的眼中钉、肉中刺,也是邻邦的祸害。不过这类狮子并不多,而且有日渐减少的趋势,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因素造成的。人类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,制造出高级精巧的现代武器,能够轻而易举地战胜这些百兽之王。

人类的才智和武器,不但能在力量上轻易战胜狮子,还能瓦解狮子的勇气。在广袤的撒哈拉大沙漠,在塞内加尔和毛里塔尼亚边境之间,在非洲南部的霍屯督北面荒无人烟的地区,以及其他一些无人定居的荒漠区,狮子依然很多,并且仍旧保持着纯自然的特性。它们会攻击遇到的所有动物,每次都能取得胜利,这使它们更加顽强、凶悍。由于这些狮子对人类的了解很少,没有见识过人类武器的厉害,它们似乎很想与人类抗争。受伤会让它们愤怒,却不能使它们惧怕。生活在沙漠中的狮子,即使单枪匹马,也敢挑战整个商队。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,虽然它们就算筋疲力尽了,仍会继续坚持,而不是掉头逃跑。然而,与生活在沙漠里的狮子不同,生活在印度和柏柏尔人(北非的一个穆斯林民族集团)城镇里的狮子,就显得比较温顺。这是因为它们领教过人类武器的威力,有的甚至已经丧失了基本的勇气,一听到人类的吆喝就会屈服顺从。这类狮子从不敢袭击人,只敢扑向弱小的牲畜。它们常常在女人和儿童的辱骂声及棍棒下逃之夭夭,猎物没逮着,反而遭到了人们的臭骂。

上面两种不同的状况表明,狮子能够记住人类留给它们的印象,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驯化。人们在历史故事中往往会看到这样的场景:有的狮子被人类用于战场上作战;有的狮子牵引着凯旋之车,在众将士的护卫下回来。这些狮子都忠于自己的主人,用尽全力对付敌人。可以肯定地说,如果我们捕获了年幼的狮子,并将它们和家畜圈养在一起,那么,它们很容易和家畜打成一片。它们对主人表现出很强的顺从性,虽然偶尔可能暴露出凶残的天性,但那决不是冲着主人去的。狮子的动作太猛、食欲很强,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,通过驯养就可以消除它们的野性。如果把狮子饿得太久了,或者过分地折磨它们,都会使它们脾气暴躁、野性大发,这是很危险的。这时,它们除了发脾气之外,还对此耿耿于怀,似乎要实施报复。当然,如果我们温和、宽容地对待它们,它们也会铭记于心,并心存感激。虽然上面说得有点儿夸张,然而大量事例表明,狮子确实有知恩图报、受虐报复的习性。人们经常看到,狮子对那些卑微的敌人表现出不屑的样子,并宽恕它们;当狮子沦为俘虏后,它们虽然极不情愿,却也不乖戾,反而会变得温和,渐渐地服从于主人,有时甚至会拯救那些被人类扔到它们嘴边的猎物,宁可自己饿着,也不愿失去它们最初的善良品性。

狮子的外貌和它们内心的品质是相互映照的。它们有着威严的相貌、坚毅的目光、豪迈的性格和震天的吼声。狮子的体形十分匀称协调,不像大象、犀牛那样庞大,不像河马、水牛那样笨重,也不像骆驼那样畸形。它们的整个身体仿佛是力量与技巧完美结合的化身,既矫健有力,又没有过多的赘肉和脂肪。它们的尾巴摆动一下,就可以推倒一个人。它们前额上的皮肤可以自如地活动,这使它们的表情大为丰富。

饥饿时,狮子会袭击它遇到的所有动物。但狮子的吼声响亮、动作幅度大,动物在老远的地方就能发现它们。它们不得不躲藏起来,趁其他动物不注意时,发动突然袭击。它们大多藏在树木茂密的地方,等猎物走近后,便奋力扑出,将猎物一击毙命。在沙漠和森林中,狮子主要吃羚羊和猴子。不过,它们只能吃那些跑到地上的猴子,因为它们爬树的本领不高,不像老虎和美洲豹那样。狮子一次能吞下很多食物,吃饱后可以连续好几天不进食。它们的牙齿很坚固,能轻而易举地嚼碎猎物的骨头和肉。据说狮子可以长时间饿着,但它们的体温很高,不耐旱,需要不断地补充水分。狮子喝水的方式很像狗,不同的是,狗喝水时舌头向上卷,狮子则向下卷。舌头向下卷会漏掉很多水,因此,狮子喝水的时间自然会很久。狮子每天需要吃下15斤左右的生肉。它们喜欢鲜肉,尤其是刚刚捕获的猎物的肉,一般不会吃腐烂的肉。即使饿着肚子,它们也宁愿去追赶新的猎物。然而,尽管狮子喜欢吃新鲜的肉食,它们的体味儿却很难闻,尿味儿也很重。

狮子的吼声非常大。黑夜中,在空旷的沙漠里,它们的叫声如同雷鸣般响彻云霄。狮子愤怒时的吼声突然而短促,没有夜晚时那样响亮,但更令人颤栗。狮子每天都要吼几声,下雨的时候,它们叫得更频繁。愤怒时,狮子的尾巴向两边摆动,不断击打着地面;面部的皮肤急剧抽动,眉毛也上下抖动,露出令人恐惧的牙齿,伸出可怕的舌头。不需要锐利的牙齿和爪子,仅它那坚硬多刺的舌头,就能刺破猎物的肚皮。狮子的眼睛和猫一样,在夜晚也能看清东西。不过,它们很容易惊醒。关于狮子睡觉的时候睁着眼睛的说法是不正确的。

狮子平日里走路时斜迈着步子,却显得十分高傲、稳重。它们奔跑时则呈现出跳跃的姿势,而不是平稳匀速的。由于狮子动作迅猛,不能立刻停下,追捕猎物时,它们往往会越过猎物;而当它们反身扑向猎物时,会一下子越出十多步,扑到猎物身上,用爪子把猎物撕碎后吞食。狮子很少离开沙漠和森林,因为那里的野生动物足够它们生存。但是,当狮子逐渐衰老,不适合追捕猎物时,会接近人类居住的地方,对人和家畜造成极大的威胁。狮子一般不攻击人,当人和动物在一起时,狮子总是扑向动物,除非人先攻击它们。如果狮子认出那正是不久前攻击过它们的人,它们会丢掉动物,转而向人发起攻击,进行报复。相对而言,狮子很喜欢吃骆驼肉和幼象。小象在长出牙之前是打不过狮子的,除非母象赶去救它们。狮子的主要对手是大象、犀牛、老虎、河马,除此之外,它们似乎没什么好怕的了。

狮子的肉很难吃,气味很重,可黑人和印度人觉得还不错,所以经常吃。以前,狮子的皮主要用来做英雄的披衫,或制作大衣、床垫等。此外,狮子的皮含有很多油脂,在医药方面有极大的功用。

美洲狮长着红棕色的毛,四肢和尾巴都很粗长,但没有长长的鬃毛,看上去很像雌性非洲狮。它们的后腿比前腿长,能轻松地跳跃,并能很好地掌控平衡。它们的爪子宽大有力,有助于它们攀岩、爬树和捕猎。美洲狮懂得很多技能,除了能在陆地上奔跑,还善于爬树,被称为“爬树高手”。

羚羊

羚羊一般生活在旷野或荒漠区,有时也栖居于山区。它们的眼睛非常深邃,大而有神,又是那么温柔。东方人有一句谚语,说女人的眼睛如同羚羊的眼睛一样美丽。

羚羊,尤其是大羚羊,在非洲北部比较常见,印度也有不少。羚羊比其他羊更凶猛。羚羊的身体两侧底部绝对没有黑色或棕色的条纹。它们的身材和外表很像鹿,犄角是黑色的,腹部雪白,后腿比前腿长。

在特莱姆森、杜格莱、杜太尔和撒哈拉等地区也分布着羚羊。这些地区的羚羊很喜欢干净,通常睡在干燥、清洁的地方。它们跑起来非常轻盈,警惕性极高。它们会长时间地向四周观望,一旦发现猎人或其他敌人,便迅速逃跑。尽管它们生性胆怯,但如果受到突然袭击,它们也会变得非常勇敢,跟敌人进行搏斗。

羚羊的眼睛很深邃,大而有神,又显得那么温柔。东方人有一句谚语,说女人的眼睛如同羚羊的眼睛一样美丽。大部分羚羊的腿比狍子更轻捷,而且毛也比狍子短,既柔滑又有光泽。和野兔一样,它们的后腿比前腿长,因此上坡比下坡更容易。它们跑起来轻盈敏捷,一点儿也不比狍子差。但与狍子的跳跃式前进不同,羚羊通常是匀速奔跑。大部分羚羊背部的毛色是浅褐色,腹下则呈白色,身体侧面还有一条棕色带。羚羊的尾巴长短不一,长满了黝黑的长毛。它们的耳朵长而直立,中间宽大,顶端呈尖角状。和绵羊相似,所有的羚羊都是叉蹄。羚羊无论雌雄,头上都长着角,这一点很像山羊,只是雄羚羊的角比雌羚羊的角要粗,并且长得多。

在肉食类猛禽中,位居第一的是鹰。它们一般在白天活动,多栖息于山林和平原地带。鹰勇猛高傲,比秃鹫强大得多,也更高贵,不像秃鹫那样残暴。

鹰在体魄和精神方面与狮子有许多共同之处。它们都有王者般的力量和风度,因此,狮子有“百兽之王”的美誉,而鹰则号称“百禽之首”。鹰气质高傲,不屑于和那些普通的小鸟雀计较。但对贪吃的乌鸦、叽叽喳喳的麻雀,鹰在忍无可忍时,便会结束它们的性命。鹰关注的只是它们要征服的动物,并尽情享受自己的战利品。鹰宁愿饿死,也不吃那些腐臭的尸体。它们会控制食欲,从不吃掉捕到的所有猎物;同狮子一样,它们总是很大方地把食物分给其他动物。同样,它们像狮子般孤傲,守护着自己的领域,维护着在自己领域内捕猎的绝对权利。我们很少看到两群狮子同处一林,至于两只鹰共同占有一块地方则更少见。鹰通常依据食物的多少决定是否扩张自己的王国。

鹰的眼睛炯炯有神,眼珠的颜色很像狮子的,爪子的形状也类似于狮子。鹰的叫声洪亮,呼吸同狮子一样沉重。鹰与狮子捕猎的本领都是天生的,它们同样凶猛、高傲、难以驯化。如果人类想要驯养鹰,就得从幼龄的鹰开始。驯化鹰很需要耐心,只有掌握高超技巧的人才能将雏鹰驯养成捕猎高手。随着年龄和力量的增长,猎鹰会逐渐对主人构成某种程度的威胁。据记载,东方曾有人豢养过猎鹰,让它们帮助人类捕猎。不过,从18世纪开始,猎鹰渐渐从驯隼(s^n)场(驯养猎隼的场所,也驯养捕猎的其他猛禽)消失了。这是由于鹰太重,它们站在人的肩膀上会使人感到不堪重负;再加上鹰桀骜不驯、性情孤傲,主人往往难以控制它们任性而暴躁的脾气。鹰的爪子和喙均呈弯钩状,强劲有力,令人敬畏。除了拥有这些锐利的武器,鹰的体格也非常强壮,它们的双腿和双翅遒劲有力,骨骼结实、肌肉紧密、羽毛粗硬,飞行时速度极快,姿态英武高傲。

在所有的鸟类中,鹰是飞得最高的,自古就有“天禽”的盛誉。古人常通过观察鹰的飞行来占卜吉凶,并把鹰视为天神的使者。鹰的视力非常好,但和雕比起来,鹰的嗅觉略逊一筹,因此,它们主要靠良好的视力捕猎。抓住猎物后,鹰会把猎物向下放开,似乎要试一下猎物的重量。它们常常将猎物摔到地上后再带走。鹰的翅膀很有力,但腿不够灵活,起飞时有点儿费劲,尤其在负重时,它们更难在地面上站立。

鹰可以很轻松地抓走鹤等大型禽类,甚至能轻易抓走羊羔或小山羊。当鹰袭击小鹿或小牛时,会先在捕猎现场吃肉喝血,再把碎肉带走,放进它们的地巢。鹰的巢跟其他鸟类凹陷的巢不同,它们的巢是平的,被称作“地巢”。

鹰常把巢筑在两块陡峭的岩石之间,那里非常干燥,而且其他动物很难接近。鹰巢结构坚固,既结实又耐用,称得上是动物建筑史中的一件杰作。它们的巢像一块平板,由许多1米多长的棍棒搭建而成。那些棍棒首尾相压,然后缠上一些柔软的枝条,再在里面垫上灯芯草等植物。鹰巢约有1米多宽,非常坚固,除了能承受鹰和雏鹰的重量,还可以承载大量的食物。鹰巢的上方没有封顶,突出前伸的宽大岩石就是巢天然的棚盖。雌鹰通常在巢的中央产卵,每次产两三枚。鹰卵的孵化期约为三十天,不过,由于所产的卵中常有没受过精的卵,在同一个鹰巢中很少有三只雏鹰,一般是一两只。对此,有人肯定地说,雏鹰长大后,雌鹰会杀死小鹰中的那些体弱多病者,这主要是因为食物的匮乏。雏鹰父母在缺少食物时,会通过减少家庭成员保证食物的供应。雏鹰一旦强壮起来,就可以独自觅食。这时,父母会将它们赶走,不再让它们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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