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(2017年版) 语文 一、考试指导思想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依据《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(2011年版)》(以下简称“语文课程标准”)进行的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终结性考试,目的是全面、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。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,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。 初中语文学业水平考试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;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,真实反映全体初中毕业生在语文学业方面所达到的水平,全面提高教育质量;有利于推进语文课程改革,促进学生生动、活泼、主动地学习,促进学生语文关键能力的发展和语文素养的形成。 初中语文学业水平考试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,引导学生丰富语言积累,培养语感,发展思维,提高鉴赏评价能力,培养探究精神。要注重考查学生的语文必备知识、关键能力和语文素养;要注重考查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,在具体情境中运用语文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学生的情感、态度与价值观发展状况。 二、考试内容和要求